不过不必担忧,从下月起,《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就将月上线!目前,江苏省登记在册的网络食品销售商多达两万家,大部分是通过淘宝、京东、吃饱了么、美团等第三方平台展开销售,也有一部分是自建网站展开交易。过去由于不少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总部不出江苏,由其分支机构在江苏开展业务,而江苏省食药监部门对设于省外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没管辖权,因此无法实行有效地监管。回应,《办法》具体,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展开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成立的分支机构这三大类都必须向江苏省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还包括IP地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劲射餐饮服务者应该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新的管理办法对于具体网络餐饮销售的主体责任也有了明晰的确认,为经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消费者的维权获取了具体的渠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性总监田丰讲解,《办法》实行后,如果通过网络出售食品经常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第三方平台滋扰,也可以向网络平台所在地的食药监局,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食药监局滋扰。
原本没这么明晰的说明,现在通过这个办法的制订,把这些向谁滋扰做到了具体的规定,老百姓滋扰有门了。据理解,《办法》将从6月1日起月实施,涉及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已完成备案,逾期将面对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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